房产税风烟再起 勿寄望房产税降价
发布时间:2013年05月13日分享到:
房产税在第一批试点城市上海、重庆已实行两年有余。近日有媒体报道,市场上有传言,包括杭州在内的第二批试点城市会在近期公布。承载着人们不少期望的房产税再次被热议,人们期望房产税能抑制楼价、终止卖地财政的现象。而房产税第一批试点的效果到底如何,房产税接下来该怎么推开?房产税能否抑制楼价?
没出现“此路不通”
证明房产税可行
房产税在重庆、上海试点两年多,您怎样评价两地房产税试点的情况?两地试点后是否有些细节值得借鉴?
从探索的角度来说,试点本身就是一个效果。两地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尽管在制度设计上有所不同,但都遵循了一个思想,即不触及大多数人既得利益,改革只涉及少数人。具体来看,重庆针对高档住房征收,分每户10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两种起征点。上海只对增量房征税,起征点为人均60平方米,税率分为0.4%和0.6%两档。同时,两地都考虑个人的基本住房需求,给予免税面积扣除。这种定位主要是发挥房产税的住房消费调节作用。也正因为这一点,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没有在实施中引发社会震动,也没有受到社会公众的抵制。两地试点中都表现出了可行性。这表示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这条路并非不可行。现在重庆、上海的试点并没有发出“此路不通”的信息,这种效果本身是值得肯定的。
至于说细节上的经验和借鉴,正如一座房子,首先该考虑整体框架怎样,才去考虑装修问题。房产税试点,我觉得首先该做宏观评价而不是微观评价。如果只看数字,不看整体,评价会有偏颇,只有大体的评价到位了,才能为下一步的改革做准备。大方位定下来以后,细节方面还可以按部就班地进一步完善。重庆、上海最大的经验就是告诉我们,只触及少数人的房产税是可行的。
房产税的推行,在我看来,应该分三步走。第一步是房产税试点。第二步涉及到房产税的定位,应把针对个人的房产税定位为住房调节税,主要针对多套房和高档住房,而不是针对普通老百姓。第三步,就是要把个人住房调节税变成国民税,这需要我们整体收入水平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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